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期:2025年4月23日
Forever江南診所(以下簡稱“診所”)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0條及《醫療法》第22條,為保護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尊重其權益,制定並公佈本隱私權政策。
第1條(個人資料處理目的)
診所基於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不會將資訊用於所列目的以外的用途。如使用目的發生變化,將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採取另行徵得同意等必要措施。
1. 網站會員註冊與管理
- 確認註冊意願、維持及管理會員資格、身分識別與驗證
- 提供就診預約及預約查詢、變更、取消服務
- 保存服務申訴處理及爭議調解所需記錄
2. 提供診療及醫療服務
- 提供皮膚科、整形外科、美容護理等預約及診療服務
- 醫療諮詢、治療及手術說明、事先徵得同意
- 醫療費用支付及支付記錄查詢
- 開具處方、診斷證明等各類證明文件
3. 行銷及廣告用途(僅限另行同意者)
- 透過簡訊、電子郵件及KakaoTalk寄送活動與優惠通知
- 提供新治療項目資訊及健康資訊通訊
- 用於改善服務的統計與分析
第2條(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
診所處理以下個人資料。
1. 會員註冊時蒐集的資訊
- [必填] 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登入帳號、密碼
- [選填] 地址、職業、獲知診所的管道、感興趣的治療項目
2. 預約及諮詢時蒐集的資訊
- [必填] 姓名、聯絡方式、擬預約的科別或治療項目、預約日期及時間
- [選填] 既往治療經歷、膚質、特殊注意事項、諮詢內容
3. 使用醫療服務時自動蒐集的資訊
- IP 位址、Cookie、服務使用記錄、瀏覽紀錄、違規使用記錄
4. 敏感資訊(依據韓國《醫療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3條蒐集)
- 診療過程中蒐集的健康資訊、病歷及處方記錄
- 治療及手術前後照片(取得患者書面同意後蒐集)
敏感資訊依據韓國《醫療法》第22條、該法施行規則第14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3條第2款第2項蒐集。
第3條(個人資料處理及保存期限)
- 診所在法律規定的保存、使用期限內,或在蒐集資訊時經當事人同意的期限內處理及保存個人資料。
- 各類個人資料的處理及保存期限如下。
■ 會員資訊:保存至會員帳號刪除時(為防止不當使用,帳號刪除後繼續保存1年)
■ 病歷:依據韓國《醫療法》施行規則第15條,至少保存5年(部分記錄保存10年)
■ 預約及諮詢記錄:3年
■ 撤回行銷資訊接收同意時:立即銷毀(撤回記錄保存1年)
■ 電子商務交易記錄:依據韓國電子商務相關法律保存5年
■ 消費者申訴及爭議處理記錄:依據韓國電子商務相關法律保存3年
第4條(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 診所僅在第1條所述目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並且僅在取得當事人同意、法律有特別規定等符合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及第18條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 在以下情況下,可無需當事人同意向第三方提供資訊。
- 依據韓國《醫療法》第21條,向其他醫療機構轉交病歷
- 依據韓國《國民健康保險法》,向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及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供資訊
- 偵查機關依據法律提出要求
第5條(個人資料處理委託)
- 為順利提供服務,診所將以下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給外部機構。
受託機構及業務內容
- 受託機構:簡訊及Kakao通知服務商/委託業務:寄送預約確認簡訊及通知
- 受託機構:網站營運管理服務商/委託業務:網站維護及伺服器營運
- 受託機構:支付服務商/委託業務:線上醫療費用支付處理
- 簽訂委託契約時,診所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6條,在契約中明確禁止將個人資料用於委託目的以外的用途、技術及管理保護措施、轉委託限制等事項。
第6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
- 當事人可隨時向診所行使以下個人資料保護權利。
- 請求查閱個人資料
- 資訊存在錯誤時請求更正
- 請求刪除
- 請求停止處理
- 上述權利可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令第41條第1款,透過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診所行使,診所將及時處理。
- 查閱病歷時,依據韓國《醫療法》第21條及該法施行規則第13條之3,須另行辦理身分驗證手續。
- 處理未滿 14 歲兒童的個人資料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可請求查閱、更正、刪除該兒童的個人資料或停止處理。
第7條(個人資料的銷毀)
- 個人資料處理目的達成後,診所將及時銷毀相關資訊。
- 經同意的保存期限已屆滿或處理目的已達成,但依其他法律仍須繼續保存時,診所將相關資訊轉移至獨立資料庫或另行存放。
- 個人資料銷毀程序及方式如下。
- 銷毀程序:出現銷毀事由 →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批准 → 執行銷毀 → 記錄銷毀完成
- 電子文件:採用無法恢復的方式永久刪除
- 紙質資料:碎紙處理或焚毀
第8條(個人資料安全保護措施)
診所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採取以下必要的技術、管理及實體安全措施。
- 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
- 將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人數控制在必要範圍內,並提供教育訓練
- 限制個人資料存取權限(使用存取控制系統)
- 對儲存及傳輸的個人資料進行加密
- 採取防範駭客攻擊等技術措施(防毒軟體、防火牆等)
- 保存個人資料處理系統存取紀錄,防止偽造及篡改
- 對診療區域等實施實體出入管制
第9條(Cookie的使用與拒絕)
- 診所使用Cookie儲存並讀取使用資訊,以向使用者提供個人化服務。
- Cookie是網站伺服器寄送至使用者瀏覽器並儲存在使用者電腦上的少量資訊。
- 使用者可透過瀏覽器設定接受或拒絕Cookie。拒絕Cookie可能導致部分服務受限。
第10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診所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統籌個人資料處理事務,並負責處理相關申訴及權益救濟。
■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姓名:
- 職務:
- 聯絡方式:
■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部門
- 部門名稱:
- 聯絡方式:
當事人可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5條向相關負責部門提出個人資料查閱請求。診所將努力及時處理。
第11條(權益侵害救濟方式)
如個人資料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以下機構諮詢或申請救濟。
- 個人資料侵害舉報中心(韓國網路振興院營運):privacy.kisa.or.kr/韓國境內直撥118
- 個人資料爭議調解委員會:www.kopico.go.kr/1833-6972
- 韓國大檢察廳網路犯罪偵查團:www.spo.go.kr/1301
- 韓國警察廳網路安全局:cyberbureau.police.go.kr/韓國境內直撥182
第12條(隱私權政策的修改)
- 本隱私權政策自生效日起適用。因法律或政策調整而新增、刪除或修改內容時,將在變更生效前至少 7 天透過網站公告通知。
- 涉及當事人權利的重大變更時,將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